(一)落实思想品德考核登记制度
1.每位在校学生在校期间都要接受学校的考核。
2.全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会干部都有权也有义务将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及不良行为和违纪违规(包括违法等)事实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由班主任登记,每学期期末进行汇总并作为学生的操行分进行登记入档。
3.班主任要及时在班内进行小结并上报学生处,并将每月对全班学生的思想品德进行检查的结果作好评分记录(依据评分细则奖分或扣分)。
4.每班每周统计一次,每月将班级考核总评成绩上报学生处,周负分大于或等于3分者由班主任在班内通报,月负分大于或等于10分者学校通报。
(二)建立思想品德考核与学籍管理及奖惩相结合的制度
1.每位学生每期给80分的思想品德基础分,期末的实际思想品德得分要记入学生学籍的成绩栏内。
2.两年内学期思想品德平均分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能在“毕业”的当年发毕业证,要在三月后,凭村委会或社区或实习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其政治思想方面表现合格),才能补发毕业证。
3.思想品德分每学期在80分以上者才有资格申报奖学金,达到85分以上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优秀干部”的评选,75分以上有资格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三)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分细则
1.具体操作分为扣除分和奖励分两种。
2.每期正负分可以相抵。
(1)负分:指标体系考核范围及评价要点记分
考勤:早自习、早读、上课、课间操、集会、升降旗及正式上课时间等。扣分:迟到、早退:—1 分/人次旷课、缺席: —2 分/人次
仪表:穿拖鞋、留长发、理光头、染发、烫发、戴首饰、着奇装异服、穿跟高鞋;扣分:—1 分/人次
纪律作风:
A.一般违纪:扣分:—1 分/人次
1)上课(自习课)讲话、恶作剧;做操不认真、敷衍了事、或随便外出;
2)室外课:不按教师要求,出现违规者;
3)集会、升旗动作迟缓、讲话;
B.较严重违纪:爬围墙、吸烟、饮酒、进“三室两厅”、损坏公共财产等。扣分:—5 分/人次
C.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带社会上的人来校滋事、偷窃、赌博、敲诈、侮辱老师、出走、早恋等。扣分:—10 分/人次
卫生:
1)教室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地面不干净、乱倒水—1 分/人
2)大、小扫除没按时打扫或打扫不彻底—2 分/人
3)大、小扫除没有打扫—3 分/人
4)卫生习惯差,乱丢、乱扔、乱写、乱画、乱吐、乱踩等。—3 分/人
(2)奖分:
1)考勤:全期满勤者,加 2 分;
2)各项竞赛活动:班团体获第一名的每人加2分,降一名递减 0.5 分。(注:①仅限参与者;②活动包括:黑板报、文艺、音体美比赛及其他学校开展的竞赛等③本项目加8分封顶)。
3)见义勇为或作出突出贡献者,受到校级表彰的:每人加2分,局级的每人加3分,市级每人加 4分,省级每人加5分。
4)被发现并记载的好人好事,如拾金不昧、帮助他人等,班主任酌情每人每次加1—2分,长期坚持参与公益活动及其它社会实践活动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考证可加3分。此项封顶5分。 5)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且表现好,期末指导教师评定为良好以上加1分—2分。
6)获“文明示范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及优秀住校生每人加1分。
7)班级纪律作风、卫生综合考评:一个月内无任何扣分,全班每人加2分。
8)学校卫生大清扫,凡评为最清洁的,给当事人每人加0.2分。
9)学习认真,期考总分在班排在前5名者分别加3、2、1.5、1、0.5分。
10)学生团委干部工作认真者,由学生处主任(团委书记)酌情加1—3分不等;班干部工作认真者,由班主任决定每人每期酌情加1至2分不等。
说明:考核试行办法中各类处分与扣分不重复,各类处分之间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