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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备品管理及赔偿制度

、备品包括

门、窗(包括卫生担当区的窗)、窗帘、照明设备(开关、插座、灯)、相框(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眼保健操)、班风标语、国旗、终端设备(电视机、投影仪、屏幕、主机及附件设备)、课桌椅、黑板、讲桌、手机箱、讲台、取暖设备、扫除用具和学校其它财产。

二、 班级备品管理制度

(一)门窗管理:

1、门窗玻璃保持完好(包括教室对应的走廊窗玻璃);

2、下列情况必须关好窗户:

(1)放学后教室没人或不在教室上课;

(2)刮风天气;

(3)冬季;

(4)节假日或寒暑假。

3、门窗、玻璃损坏(无论自然损坏还是人为损坏)必须及时报总务处维修。

(二)桌椅管理:

1、不准在桌面上刻字、涂画;

2、不准在桌子上走、跳或坐在桌子上;

3、教室内桌椅应按要求摆放;

4、按学生数配备桌椅;

5、班级新增学生,由班主任签条到总务领取桌椅;学生转出,通过管理员将桌椅需交回总务处并做好记录,交回的桌椅必须完好;

6、不准私自外借班级桌椅。

(三)灯具管理:

1、下列情况必须关灯:光线充足、无人在教室、放学后;

2、学生不准私自拆卸、修理、安装灯、灯具和开关,如有损坏及时报总务处维修。

(四)其他备品管理:

1、撮子、水桶等扫除用具使用期为三年,拖布、扫帚每半年发一次,使用期间丢失或损坏,班级自行解决;

2、取暖设备中暖气片、管路不准敲打、搬动、脚踩等,暖气阀门不准拧下和随意开关,因上述原因使设备损坏,将视程度和情节轻重,对班级给予扣分处理,造成后果的,学校将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3、终端设备不准随意拆卸、修理(擅自维修容易导致短路而烧坏整个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维修;

4、其它所有物品不得随意拆出。

三、损坏班级备品处理原则

1、班级备品丢失损坏,班主任应立即查明原因,找出责任者负责赔偿。如追查不出责任者,赔款由班集体承担;

2、班级备品丢失按价赔偿;班级备品自然损坏,总务处无偿维修、更换;人为无意损坏,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3、对人为损坏公物的,除做出赔偿处理外,总务处将通报学生处,学生处根据情节给予班级适度扣分,纳入班级考核评比内容;

4、涉及赔偿、罚款的,由总务处出具通知单,班级或学生凭通知书到学校财务室交款,交款收据交回总务处,总务处据此维修。

四、检查评比

1、班级备品每学期开学初由总务处、学生处联合在上学期期末检查基础上对各班备品进行检查登记,学期中不定期检查,期末进行全面检查,根据班级备品使用管理情况评出备品管理优秀班、合格班和不合格班,评比结果纳入班主任考评成绩中。

2、毕业班毕业时进行全面检查,有损坏、丢失物品由班主任负责追缴赔偿,检查合格把门钥匙上交总务处。